2009年11月15日星期日

在菜园村,我怀念海子

为菜园村而作
——兼怀念海子

在发黑的河水里
洗洗双手
洗洗来自上一个年代的双手
耕作已是遥远的事情
乡土 青草 和羊的梦
不再适合这里的法则
淹没田野的那场黑雨
就要来了!

聚拢的羊群将被劫走
花蕊将被吹散
他们在自己的疤痕上
贴上新的膏药
以缓解儿时的痛
他们来了
他们是黑色的雨

黑色中 他们操纵着性
他们把城市的香蕉
插入泥土
以为可以结出更大的摇钱树
他们把羊群圈入楼盘的森林
推倒在麻将与高跟鞋的背景声中
龙眼被扒得精光
在哭!

遗忘的就要永远被遗忘了
窗子忧伤地关上
那一支孤零零的蜡烛也要熄灭
以后所有的日子都非常奇怪
龙眼永久地成熟 天永远不黑 物质不灭
还有一些我们熟悉的将要死去
我们不熟悉的慢慢生根

黑雨的代言人
习惯了生意和谈判的逻辑
他说 “我赔”
怎奈何树已生根
你赔吧 你赔我一生

我们亲吻黑雨漫过的每一寸土地
让他们长出绿色
在孩子琥珀色的眼球里
根连着根
即使野草迟迟没有
在那片荒原上蔓延
把我们的彩笔握得更紧
把我们的诗篇
在哭泣后反抗的夜里
传向远方吧
我们拥有一本自己的历史画
在收获时 让我们微笑

2009.11.14夜
于菜园村

2009年11月13日星期五

当我觉得这个世界很傻逼的时候我在读什么书


今天,在学校某某系会的书摊上,我看到了一本书,我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没有考虑它的标价108HKD。
这书叫做《我深爱过的约翰蓝侬》(John),中文版。
书是Lennon的前妻Lennon Cynthia写的,同时出版的还有一本Yoko Ono写的《我心中的约翰蓝侬》 (Memories of John Lennon),但是我摒弃了Yoko Ono,我一直觉得Yoko Ono之于John Lennon仿佛维多利亚之于贝克汉姆,虽然成为风靡世界的金童玉女,万人朝拜,但令我非常反感,我不喜欢心机很重的女人。
之前拜学校图书馆自学中心的指导老师所赐,我读过《John》英文版,这书作为英文阅读启蒙确实是一本好书,词语简洁,字句明朗,叙事清晰,虽然有太多的 人名让人搞的很乱,但里面不会有学术书里过于专业的词汇,也不会有畅销书里那些过于口语化的表达方式。最重要的是,cynthia似乎是用给死去的 Lennon写信的方式,去叙述John早期的很多事迹,包括童年,大学,披头士,其言语之间透露出来对Lennon的深深的爱是Yoko Ono所不具备的。
Cynthia一直为人比较低调,即使披头士让整座星球跟着他们一起做梦的时候,Cynthia也不太为人所知。后来Lennon被暴徒枪击死 亡,Cynthia也只简单接受过英国当地几家电视的访问,再Lennon的各种打不着边的朋友、亲戚、同学争相出版《我与Lennon不得不说的故事》 的时候,Cynthia都保持了一贯的低调和沉默。以至于很多人认为,Cynthia只是John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他只不过是为John生了 Julian而已。
然而对于John这样一个时代传奇来说,他不羁的青年时代绝不会像我们中的大多数一样,每天吃饭睡觉打Dota这样度过的。John的才气,善良和幽默感 给他带来了追求者如云。为何在Cynthia这一个安定下来,并在保持了几年这样的关系后终于结婚生子。大多数人都有一个怪圈,就是进入婚姻就意味着人生 从此除了家庭就黯然无光。但John在婚姻以后却让披头士走向鼎盛。可见,Cynthia绝不仅仅是John生命中一个过客,她在John人生最重要的阶 段成为了他最亲密,也是对他影响最大的人。Yoko和John在后期的许多创作固然令人钦佩,但与其说是与Yoko相遇激发了John的潜能,不如说是 Cynthia早在John青年时期就为他的创作思想作了沉淀。
本书之真实在于,在一片把John Lennon塑造成神、太阳、伟大领袖、总舵手的传记里,Cynthia还原了自己心目中的John,一个叛逆、善于讥讽、与众不同的浪子;对摇滚乐有着 无限的热情并且成为该领域的神,却跟这个世界上其他“搞砸了”的普通男人一样,没有勇气面对自己捅出来的漏子,宁可逃避;口口声声向全世界宣扬“爱与和 平,天下一家”,却从来没有让爱与和平走近过自己的家门。John是一个在十岁就失去至亲的孩子,心理学上讲的感情上的脆弱和依赖性在他身上表现的淋漓尽 致。

——————————插播一段——————————————
为什么我喜欢读文史哲的书籍?因为我觉得这个世界很傻逼。文学告诉我这个世界其实可以很美好(或者更傻逼,以反衬现实的世界还没那么傻逼),塑造一个虚假 的幻想给我“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历史书告诉我,这个世界确实就是那么傻逼,但还不是这样过来了,而且总有一些不傻逼的人出现在世界上,虽然结 果各异。哲学书则告诉我,这世界为什么这么傻逼,是因为我们几乎全部都是傻逼,少数的不傻逼也于事无补。
人物传记却是一种综合文史哲优点的类型。它可以告诉你一个相对真实的,又不那么傻逼的人物,并且他们都只是沧海一粟,但是这一粟已经改变整个沧海的流向。所以我深陷在人物传记中麻痹自己,不能自拔。
推荐人物传记阅读:《梵高传》(余光中译版);《维根斯坦传》(忘了什么译版);《我深爱过的约翰列侬》(蔡士莹译版);《格瓦拉语录》(忘了什么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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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的问题:
外文书的翻译是一个巨大的问题。学术书中文版基本上不能读,尤其是技术类,社科类,翻译得跟屎一样,基本上是用google译的。社科文学类有时会出好的 译本,基本上都是台湾版,大陆版基本比屎还屎,不要以为便宜你就赚了,我有时中英文参照读,读到大陆版的时候觉得完全是一种耻辱。现在买翻译书,如果是好 的翻译,我宁愿花100块买台湾版也不要看大陆的30块的屎版(比如《科学革命的架构》the structure of science revolution)。深深为我国的出版业翻译界感到担忧,再这样下去,我们在文化上要被台湾越抛越远。
本书的翻译看了前几章都觉得没什么问题,但是,我强烈鄙视译者把真挚友好的书名John翻译成“我深爱过的约翰蓝侬”的装逼行为。

2009年11月7日星期六

THIS IS IT

http://t.douban.com/lpic/s3967048.jpg

When the movie ended, I stood up with applause, saying "Thank you, Michael, Thank you. Take care in your neverland, and we, as a whole, will be there."

人们说天皇巨星只不过是商业音乐世界塑造出来的神话,麻痹每一个歌迷的心灵,一个巨星离去后,那些商业音乐公司总会找到一个很好的替代者。This Is It只不过是赚死人钱而已。
有这样想法的人是可悲的。他们是那么的怕被欺骗,他们怕被这个充满商业策略的世界欺骗,怕被流行音乐的造星计划欺骗,他们想象着自己的生活没有丝毫的安全感。因为怕欺骗,他们先假设所有人都是骗子,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不可信,这样的虚无主义让他们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但我很怀疑这样的人一辈子是否曾为任何事感动过,他们的生命中是否有任何事情值得去回忆,他们的一生可曾因任何事而感到欣喜。或许这样的人生态度从一开始就是对他们的最大谎言。
每个人小时候都有个梦想,可惜后来丢掉了。如果可以从别人身上重新拾起也是一件好事。Michael就是这样一个寄托,他身上有孩子般的天真,举手投足之间散发着足够的魅力,衣着新鲜光彩亮丽,万众敬仰,热衷于慈善事业,呼吁拯救地球。他具有一个天皇巨星应有的一切,又极富争议性。他的肤色,他的性别,他和他的孩童,都是媒体穷追不舍的头条。或许他做出任何事情人们都会相信。于是他做了一件令人难以相信的事,他死了。This is it,就是这样。
人们开始追捧他,开始回忆他的过去。那些曾经批评他,憎恶他的人,也不再记得他和那个男孩,以及他没有颜色的皮肤。他唱着爱,唱了四十年,他死了,爱在歌词里苦苦挣扎。This is it,就这样吧。
演唱会的最后,他说,“拯救地球,不能等待别人,人们总说让他们去解决,让政府去解决,‘他们’是谁?我们得从自己做起,而且必须马上行动起来。”
拯救地球?一个拯救地球的象征都死了,还有谁拯救地球?Michael,This is it,就这样吧。
Michael,你在另一个世界可好?我们在这个世界里孤立无援,我们,会到那个世界再见面。而这个世界,This is it,就这样吧。
一个巨星的死亡必然围绕着许多的猜测和花边新闻,但不能改变的事实是,Michael真的死了。一个流行天皇的死亡,并不能为这个世界增加或减少点什么,再浩浩历史中他或许只是一粒沙砾,可这沙砾,已经改变了整个庞大机器的运转。 This is it,这已经够了。